江蘇分公司圍繞“成本再降1%”活動要求,采取四項舉措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
一是從制度上把控,在調研的基礎上,修訂完善了《物資采購管理規定》,增加了合同變更報告內容,使項目部做到合同變化有依據,嚴肅制度執行力,較好維護了分公司的利益。二是抓內部定額控制,在預算定額的3%至5%的基礎上再努力降低1%至1.5%指標,要求每月根據實際工程量下達的月消耗定額進行物資盤點,按實耗量每月進行數量核銷,并與分包工程結算掛鉤,實行超耗扣款,盈余獎勵分成的做法,努力降低采購成本。三是加強物資招標采購控制,抓好組合價格再次談判,節約采購成本。四是抓周轉材料管理、使用,通過對周轉材料的回收、保養,修舊利廢,使鋼管、槽鋼、模板等材料多次得到調劑再利用,節約費用。(張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