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寧波訊 寧波分公司近日出臺了統一分包合同,新增務工人員工資發放強制執行合同文本。同時加強檢查,從源頭上防控分包商惡意拖欠務工人員的工資。
新合同文本細化了務工人員工資保留金的比例,明確履約保證金必須足額到賬。要求分包單位為每位務工人員辦理銀行卡,以銀行卡方式支付務工人員工資,每月及時報送務工人員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及銀行支付憑證原件,否則分公司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并代為支付。
同時,分公司組織對分包單位進行檢查,共排查85個項目,52家分包單位,對3家基本不合格的分包單位,采取強制措施,及時發放務工人員工資,有效降低了分包風險。對新引入的合作分包單位,分公司還約談分包商,重點考察其資金、資信業績、典型施工經歷等方面情況。分包商每月申請支付工程款時,要求項目部對所有務工人員的花名冊、考勤表、工資清單、發放憑證與務工人員工資發放簽收記錄進行比對,以此作為財務支付工程款的憑證之一。分包單位申請決算款時,還必須在提交整個施工過程中務工人員工資已經全部結清的承諾書后,方可進行工程決算。
(劉俊良 袁 藝)